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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平均每5分鐘就有1人罹癌,人人聞癌色變的原因除了罹癌對生命造成威脅外,也對癌症治療可能產生高額的醫療費用有關。癌症治療高額的花費來源主要有下列幾個:

1、自費手術:以常見的腹腔鏡手術、達文西手臂等,強調傷口小、復原較快,自費約需5~20萬不等。

2、特殊放射刀:加馬刀、光子刀、螺旋刀、質子刀等,費用少額幾萬多則上百萬。

3、化療、標靶藥物:目前國內常見標靶藥物部分為有條件的健保給付,部分需完全自費。較高價的自費標靶藥物一年需花到上百萬。

4、免疫療法:免疫療法主要是提高病人自身免疫功能以對抗癌症,目前台灣引進的免疫藥物一個月需20~30萬,一年花費超過百萬。

在前面的篇章提到的實支實付醫療險、重大傷病險如果規劃得宜,那對於得了癌症的醫療費用已經有了一定的保障;預算足夠的情況下,可以再多規劃癌症險加強保障。那癌症險要怎麼買?有什麼規劃上要注意的地方呢?

這邊來談談癌症險

 

癌症險故名思義就是因癌症得以理賠的險種。但是否有例外?很多人應該有看過癌症險保單條款寫著”原位癌”不理賠。那什麼又是原位癌?其實以癌症來說根據癌症侵犯器官的程度與範圍、分為第0期(原位癌)~第四期,所謂第0期癌(原位癌)屬於上皮細胞癌的最早期,因原位癌完全治癒的機率相當高,所以許多癌症險將此列為不理賠的項目。但是如果原位癌之後惡化,一樣得以申請理賠。

癌症險依照理賠金的給付方式可分兩個種類:一次給付型以及醫療過程型,這兩種的理賠方式有點差異,說明如下:

一、一次給付型癌症險:一次給付型癌症險就是確診癌症後,理賠一筆金額契約就終止。這個概念跟重大傷病險差不多,只是重大傷病險是用重大傷病卡做理賠依據,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是以癌症確診做依據。理賠的金額就看一開始設定的保額,例如50萬、100萬。也就是說,假設一開始購買了一次給付型100萬的癌症險,之後得了癌症保險公司理賠100萬後,這張保單就終止了,保戶可以將這筆100萬彈性運用。一次給付型癌症險最大的好處是一筆錢給你,不限制你治療的方式,這對於現行多元化的癌症治療技術更為彈性,也是筆者比較建議規劃的癌症險型式。

 

 

二、醫療過程型:醫療過程型癌症險就是確診癌症後,依照每一次醫療過程給付保險金。通常醫療過程型的癌症險理賠項目分為:癌症確診一次金、住院日額、出院療養金、骨髓移植、化療、手術、放療、義乳重建、裝設義肢等。以癌症確診一次金一般來說會比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少,通常會著重在較高的癌症住院日額。規劃醫療過程型的癌症險需要注意幾點:

 

1、是否理賠併發症

罹癌因做化療把身體好壞細胞全殺、藥物排斥、食欲不振、營養不良等原因,常會衍生併發症。很多時候進醫院不是為了治療癌症本身,而是併發症。因癌症引起併發症,癌症險賠不賠呢?這就要看條款:

有理賠併發症:

理賠併發症癌症險.jpg

不理賠併發症:條款僅提到因癌症接受治療,未提及"併發症"

不理賠併發症癌症險.jpg

 

所以關鍵的"併發症"三個字會影響理賠金額的多寡,不可不慎。

 

2、醫療項目是否可能因醫療技術進步而無法理賠

標靶藥物與免疫療法是近幾年才有的癌症治療方式,所以早期購買的癌症險沒有這種項目得以理賠;另外現行治療癌症很多情況甚至可以不用住院,在家就可以做化療,也因此癌症險中的病房費用就無法理賠。然而高額的自費花費仍存在,這就是在投保醫療過程型癌症險需要慎思的問題。

 

3、是否保證續保

投保醫療過程型癌症險,條款中有沒有保證續保非常重要。因為治療癌症是個長期的過程,如果開始申請理賠就被保險公司因體況因素致隔年拒絕續保、或因商品停賣無法續保,那除了失去保障更無法再投保新的保險。所以必須注意條款中有沒有保證續保的字樣,其中保證續保條款怎麼看,請詳保險Q&A中。

 

有沒有疾病等待期?

美美因為媽媽得了乳癌,意識到自己是高風險族群,於是保了癌症險後去做了乳房超音波。很不幸的,之後美美也被確診為乳癌,於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癌症險理賠,但保險公司卻拒絕理賠,為什麼呢?

 

這就牽扯到疾病等待期。一般來說疾病等待期為30~90天。也就是保單生效日起算30天內~90天內,如果確診癌症,保險公司可主張保戶一開始就知道病情而刻意隱瞞。為了避免保戶有帶病投保的情形,便有疾病等待期的條款出現。

​以上為癌症險的介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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